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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25号院四处房屋(22359.55平方米)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5BJ1001389
出租方名称 北京世奥森林公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22437765.45元/年 出租面积 22359.55平方米
租赁期 10年 房屋出租用途 经营及公园配套服务(除酒店、住宿)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年08月11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年08月22日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632 | 部门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769

一、出租条件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世奥森林公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所属集团_主管部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租方联系人 朱江跃 出租方联系电话 64529033
出租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北京市市辖区
坐落位置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25号院四处房屋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22959.01平方米
房屋用途 已被删除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朝阳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2025年第25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1.在不改变、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主设备系统及外部形象的前提下,允许装修。 2.承租方对房屋及设备设施的装修、改造,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 3.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改造前,需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施工改造方案,并按出租方要求提交相关施工单位手续,承租方的装修改造方案及相关图纸经出租方审核并同意后方可实施。 4.房屋装修、改造及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装修改造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承租方应严格依照出租方审批的装修改造方案实施,装修、改造的工程及成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需要相关行政部门验收、备案的,承租方应当办理验收、备案手续,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工程竣工后,应于竣工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竣工图纸、技术资料以及审批合格文件(装修备案、消防许可)原件送交出租方存档备案。 5.承租方在装修改造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人员的安全检查。 6.装修时承租方与第三方产生纠纷的,承租方应付全责,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要求,保持房屋现状、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
租金挂牌价 22437765.45元/年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个
拟出租面积
平方米 22359.55 租赁期 10年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9个月
租金调整方式 第5年涨幅5% 第8年涨幅5%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承租方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租金按季度支付;并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押金,押金缴纳标准为首年三个月租金。
租金调整方式 第5年涨幅5% 第8年涨幅5%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承租方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租金按季度支付;并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押金,押金缴纳标准为首年三个月租金。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经营及公园配套服务(除酒店、住宿)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价不得低于租金挂牌价。 2.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3.承租方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取得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及经营内容。 4.意向承租方须自被通知签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同时向出租方支付押金和首期租金。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房屋转租、分租给第三方。 6.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有关出租房屋的安全保卫、消防防火等协议书,且需书面承诺:(1)同意随时接受出租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2)每年按期进行电气消防检测,检测报告复印件交出租方备案;(3)不得在出租房屋内从事违规违法的经营项目。 7.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出租的奥森北园(朝阳区安立路25号院)四处房屋分别为:2号楼(A栋),出租面积10115.58㎡(地上8238.17㎡,地下1877.41㎡);2号建筑(B栋),出租面积7942.7㎡(地上6254.07㎡,地下1688.63㎡);2号建筑(C栋),出租面积3825.19㎡(地上3654.35㎡,地下170.84㎡);3号建筑,出租面积476.08㎡(地上),以上房屋目前均为空置状态; 2.本次出租房屋总面积为22359.55平米(地上总面积18622.67平米,租金挂牌价3元/平方米/天;地下总面积3736.88平米,租金挂牌价1.5元/平方米/天); 3.共计9个月免租期,具体免租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4.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经营所需的相关资质,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 5.意向承租方需进行实地踏勘,在报名时提供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踏勘时间为项目披露期上午9:00-10:30,下午13:30-15:30,联系人:朱江跃,电话:64529033。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北京市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成立1年(含)以上,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承租方须在北京市依法纳税,以税务部门出具的2024年完税证明为准。 3.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的开具日期和账户余额截止日期均在信息披露期内。若不同银行出具存款证明的,账户余额截止日期应为同一日期。 4.意向承租方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无其他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行为(查询途径:国家信用信息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为准(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意向承租方报名需提交《承诺书》,详见附件。

二、其他信息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_万元 380 交纳金额_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金额_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 交纳金额_保证金处置方式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交纳金额_保证金扣除条款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_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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