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西里2号院9、11号楼商业(2421.62㎡)房屋出租项目 | 项目编号 | GL2025BJ10014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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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北京富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挂牌价格 | 2.6元/平方米/天 | 出租面积 | 2421.62平方米 | ||||||||||
租赁期 | 5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商业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年08月25日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5年08月29日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张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642 | 部门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769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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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北京富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所属集团_主管部门 |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出租方联系人 | 杨城骅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13810219983 | 出租屋基本情况 | |||||||||
所在地区 | 北京市市辖区 | ||||||||||||
坐落位置 | 朝阳区青年路西里2号院11号楼-1层商业05 | ||||||||||||
房屋使用现状 | 空置 | 建筑面积 | 115.4平方米 | ||||||||||
房屋用途 | 已被删除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未获取到 | ||||||||||
决策类型 | 未获取到 | 批准单位名称 | 未获取到 | ||||||||||
批准文号 | 未获取到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3个月 | ||||||||||
租金挂牌价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拟出租面积 | |||||||||
平方米 | 首开会〔2025〕18号 | 租赁期 | 无 | ||||||||||
起租日 | 1、招租范围及面积: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西里国美第一城2号院9号楼-1至3层商业01-04、11号楼-1层商业05-06房屋,总建筑面积2421.62平方米。 2、租金调整方式自起租日为起始日期进行计算。 3、现场踏勘由出租方统一组织,请各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电话预约后,在规定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其他时间出租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应遵守出租方现场踏勘相关管理规定。意向承租方报名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详见项目附件。踏勘时间安排为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8:3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踏勘申请联系人:杨城骅,联系电话:010-85564544。 4、本项目地下一层建筑面积719.09平方米,占出租面积比例达30%。 | 免租期 | 2.6元/平方米/天 | ||||||||||
租金调整方式 | 1个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2421.62 | ||||||||||
租金调整方式 | 1个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5年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2421.62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第3年涨幅4% |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
其他权利情况 | 未获取到 | ||||||||||||
其他披露事项 | 未获取到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租金支付要求:租金按期支付,每3个月为一期,每期租金应于每期开始10日前支付,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押金支付要求:押金为租赁期内首年3个月标准租金的金额。 | ||||||||||||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 水;电;气;热;物业费 |
保证金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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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_万元 | 商业 | 交纳金额_交纳时间 | 本项目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承租方需按规定报批消防部门并取得许可手续等。 | ||||||||||
交纳金额_交纳方式 |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4.承租方不得进行转租、转包、拆租、拆包,一经发现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在租赁期内不能改变房屋使用用途。 5.承租方愿意接受北京富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房屋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 交纳金额_保证金处置方式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北京市注册并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查询网址:“https://www.gsxt.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为准,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意向承租方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在主管单位及登记部门查询无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为准,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4、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不低于100万。 | ||||||||||
交纳金额_保证金扣除条款 | |||||||||||||
信息披露期 | 100 | 遴选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 | ||||||||||
信息发布期满后_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