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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39号院1号楼城市副中心东夏园综合交通枢纽2层201、202及203号商铺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5BJ1001487
出租方名称 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价格 6.6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634.76平方米
租赁期 10年 房屋出租用途 银行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年08月27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年09月09日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张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642 | 部门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769

一、出租条件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集团_主管部门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田锦宇 出租方联系电话 18611166823
出租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北京市市辖区
坐落位置 通州区运河东大街39号院1号楼-2至6层101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43145.99平方米
房屋用途 已被删除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京首公物字[2025]30号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允许承租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报出租方备案方可实施。装修期间需接受出租方安全监督,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对不符合安全规定或政策法规的装修改造行为进行整改,竣工图纸应交出租方备案。装修改造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租金挂牌价 6.6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个
拟出租面积
平方米 634.76 租赁期 10年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3个月
租金调整方式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为预付制,按半年支付;无押金。
租金调整方式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物业费 水、电、气、物业费由承租方另行承担。物业费收费标准为1元/平方米/天(含冬季采暖费和夏季制冷费)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为预付制,按半年支付;无押金。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银行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条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签订合同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拆分、转租或分租。 5、承租方需负责租赁房产的日常维护和修缮,保持房产的良好状态。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本出租项目房屋证载用途为城市副中心东夏园综合交通枢纽,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各项资质、证照、许可,并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出租方积极配合并协助。 2.该房屋以现状出租。本次出租房屋预展时间为挂牌公示期内工作日9:00-17:00,由出租方统一组织意向承租方实地看房。联系人:马经理, 电话:13717775651,预展地点:出租房屋所在地。 3.该房屋仅可用于承租方开展经批准的银行业务,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意向承租方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法人授权文件。 2.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二、其他信息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_万元 交纳金额_交纳时间
交纳金额_交纳方式 交纳金额_保证金处置方式
交纳金额_保证金扣除条款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_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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